1. 各科目時間安排:

2.報考CET各科目須符合考生所在學校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報考CET6考生CET4成績須在425分及以上。
3.英語科目考試內容
CET4 考試內容

CET6 考試內容

根據(jù)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辦公室公告,2005年6月以后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核查和成績單確認辦法如下:
1、成績核查: 凡需要對本人成績進行核查的考生,須憑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含參加考試時間、考試級別、準考證號、成績并加蓋公章)、成績單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向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提出申請。
2、受理時間:每次考試成績發(fā)布后兩個月內。
3、辦理方式:申請者必須通過郵局(考委會辦公室不予當面受理)將學籍所在院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成績單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以及申請者的姓名及詳細通訊地址掛號郵寄至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考委會辦公室將核查結果掛號郵寄至申請者本人。
4、成績單確認:
考委會正在建立網(wǎng)上成績單確認系統(tǒng)。
5、考委會通訊地址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辦公室
上海郵政信箱30-14
上海交通大學浩然高科技大廈2203室
上海華山路1954號,200030
電話:021-52583311
傳真:021-5298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