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協會日前發(fā)布《出境旅游購物“六注意”》,提醒廣大消費者出境購物應注意以下內容:
一、參團須防低價游。
新《旅游法》嚴禁“零負團費”組團旅游。消費者在參團時切勿只考慮價格因素,還要從旅行社資質、消費者評價等多方面進行考量。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明確團費所包含的項目、具體行程安排以及購物次數、自理費用項目等內容,不要輕信旅游從業(yè)人員的低價團費宣傳。
二、旅游購物應謹慎。
在境外旅游購物時,對于導游的勸導、商家的宣傳和口頭承諾,消費者要保持應有的警惕。在購買貴重物品前,消費者事先要做好功課,充分了解產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沖動消費。購物后,還要主動索取購物憑證,做好提前防范,以便事后維權。
三、購物超額要補關稅。
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消費者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用品,總值不超過5000元人民幣的,入境時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因此,消費者在境外旅游購物時,既要遵守當地的有關規(guī)定,也要參考入境免稅限額,盡量在限額內消費。如果超出限額,需要在入境時如實申報并補交相應的關稅。
四、境外消費勿忘退稅。
一些國家和地區(qū)為鼓勵境外游客消費,對在退稅定點商店購買的隨身攜運出境的物品實行退稅政策。目前,包括歐盟主要成員國、澳大利亞、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很多國家都實行了這一制度。消費者在境外標有“G lobal B lueT axFreeShopping”(環(huán)球藍聯退稅購物)的商店購物后,切記按照相關程序及時辦理退稅。
五、導游代購須謹慎。
在境外旅游購物時,消費者要盡量親自參與購物的全過程,不要輕易委托導游或他人代理購物,確需導游代購時也要主動索要購物憑證。
六、權益受損依法維權。
境外旅游購物過程中,消費者如發(fā)現商家或導游存在強買強賣、欺詐消費等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時,要及時收集權益受損的相關證據,避免正面沖突,依法主動維權。必要時,請求我國駐外機構協助,或在回國后立即向國家旅游局或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