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英語·入住登記 知識加油站
英語國家人們相互間的稱呼
英語國家人們相互間的稱呼,和我國的習慣相差很大,值得我們研究一下,以免在交往接觸中使用不當。
對于幾個或更多的成年男子,可尊稱他們?yōu)間entlemen,意為“先生們”。對于一位不知名的男子,可稱為gentleman或sir,但不宜單獨用mister稱呼他,因為這是小孩子或較低微的人的口吻。對于已知其姓氏的男子,可在他的姓(family name)前冠以Mr.,如Mr. Smith,但不要在他的名前冠以Mr. 比如說Gregory Wood和Milo Weaver兩個人,在初認識時可互稱Mr. Weaver和Mr. Wood,在比較熟識后,可互稱對方的名(first name),即Gregory(或Greg)和Milo.
按英語國家的習慣,婦女結婚后都使用丈夫的姓。一個已婚婦女的全名是以自己的first name加上丈夫的family name。比如說Jane Brown與Greg Wood結婚后,她便成為Jane Wood,而Jane Brown便成為她“未嫁時的名字”(maiden name),很少使用。她在未嫁時被稱為Miss Brown,嫁后便被稱為Mrs.Wood。Mrs. 從不脫離姓名單獨使用。對于熟悉的人,不論婚前婚后都只稱名(first name)就可以。
Jane和Greg在一起可稱為the Woods,意為”伍德兩口子”。由于婦女結婚后有改隨夫姓的問題,故當一個女子說:“I would rather not change my name now”她的意思是還不想結婚。一般情況下,夫妻互相以名字相稱,互稱darling、dear、dearie的也不少,還有夫稱妻為honey或sweet heart的。在對第三者談自己的丈夫或妻子時,視和第三者熟悉的程度,可以說Mr.Wood (Mrs. Wood)、My husband (My wife) 或Greg (Jane),前兩種說法比較正式,用于較不熟悉的人。如果妻子對丈夫忽然嚴肅地叫Mr. Wood,或甚至說My dear Mr. Wood,這就說明她生氣了,或者她要認真地談什么問題,氣氛就比較緊張了。
父母常以愛稱來叫自己的孩子,親友互相稱呼其孩子時也一樣。這有如我國孩子的小名,但這種愛稱是有規(guī)律的。如John—Johnny—Jack,William—Will—Bill,Robert—Bob,Ronald—Ron,Reginald—Reggie—Reg,Simon—Sim,Samuel—Sam,Margaret—Mag,Patricia—Pat,Judith—Judy,Elizabeth—Lizzy—Liz等等。孩子很小時,稱父母為Daddy、Mummy,到稍大,改為Dad和Mum(Mom)。再大時,也有改口叫Father、Mother的。過去有用Papa、Mama的,現(xiàn)在較少了。
同輩孩子間一般是互相直呼其名,并用愛稱,不像我國,弟妹不能稱兄姐之名,或互相在名下綴以“哥、姐、弟、妹”之類,更沒有用排行來代替人名的。英語中的big brother只有“哥哥”的意思,不是說排行第一。
孩子稱呼別的孩子的父母,一般客氣地稱為Mr. Wood、Mrs. Wood等等。如很熟悉時,可學自己父母的樣稱呼Jane、Greg,尤其是孩子已長大而叔叔阿姨還不顯老時,更是如此。兩家關系極密切,交往年代又較長遠時,稱Uncle Greg、Aunt Jane的可能性也存在。
美國有個習慣,就是年紀稍大的男子稱年輕的男子為son,以表示親切。這常見于長輩與晚輩,職務上高一級與低一級者(如軍隊里、鐵路上等),以及老手與新手之間。有時不免有點“倚老賣老”的味道,但決無罵人之意,因為在英語國家.并不以當人家老子為占便宜。
最后,我國那種“王工程師”、“李書記”、“劉老師”的說法,不能直譯成英語。只有醫(yī)生以及有軍銜的人,可以說Doctor Thurber,Colonel Bates等。此外,也有President Ford、Senator Wagner、Mayor Phillips、Professor Hood等,以示尊敬。